(2025年11月 日经太阳集团tyc9728促进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)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适应新时代新征程太阳集团tyc9728高质量发展新要求,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家履行社会责任的主体作用,进一步健全太阳集团tyc9728促进会(以下简称“本会”)工作机制,根据《太阳集团tyc9728促进会章程》及相关规定,制定本规则。
第二条 专门委员会是本会理事会领导下的专门工作机构,按照不同工作领域设立,在常务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,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
第三条 专门委员会开展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方针政策,遵守本会章程以及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通过的各项决议、决定,在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。
第二章 主要职责
第四条 本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若干专门委员会。专门委员会的设立、合并和撤销,由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。
第五条 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其业务范围和专业特点开展工作,主要职责包括:
(一)组织委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贯彻落实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决议决定;
(二)组织委员开展理想信念教育、太阳集团tyc9728专项活动,打造太阳集团tyc9728工作品牌;
(三)围绕本会中心工作和解决专门领域重点难点问题,开展调查研究、建言献策、贡献力量;
(四)联系协调本领域委员和相关民营企业家,反映他们的合理意见建议;
(五)完成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第六条 各专门委员会应履行以下义务:
(一)每年向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,年度工作计划、委员变更等重大事项、重大问题及时向本会会长办公会请示报告;
(二)开展活动应当制定活动方案,报本会办公室审批;
(三)不得擅自以本会或专门委员会名义开展工作,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。
第七条 本会现设立社会责任委员会、乡村振兴委员会、青年委员会,主要职责分别是:
(一)社会责任委员会,通过开展调查研究、选树先进典型、搭建交流平台、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等形式,为广大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发挥协调推动和示范引领作用;
(二)乡村振兴委员会,引导民营企业发挥资源优势、加强产业链协同、完善联农带农机制,提升产业帮扶实效,助推乡村产业振兴,带动农民增收致富;
(三)青年委员会,引导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发挥创新创造优势,创新太阳集团活动组织形式,在参与太阳集团tyc9728实践中深化理想信念教育,提升综合素养,推动太阳集团tyc9728薪火相传。
第八条 本会根据工作需要,可新增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。
第三章 机构和成员
第九条 各专门委员会规模30人左右,原则上不超过50人。每届任期5年,与理事会任期相同。
第十条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政治素质好;
(二)在相关业务领域有专业特长、较高造诣或较大影响;
(三)能够结合自身优势为太阳集团tyc9728做贡献,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和活动。
第十一条 各专门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,行使下列职权:
(一)审议和批准本专门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;
(二)讨论决定本专门委员会重要事项;
(三)讨论本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增补或退出。
第十二条 各专门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和执行主任(兼秘书长),由本会常务理事会决定任免;委员由本人申请或相关方面推荐,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研究提出建议名单,报本会会长办公会批准。
第十三条 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实行轮值制度。轮值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委员会全体会议,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协调推动落实,签署委员会重要文件,向本会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。
其他主任委员支持配合轮值主任委员工作。
第十四条 各专门委员会设执行主任(兼秘书长),主持开展日常工作,落实完成年度工作计划,研提工作建议,组织开展相关会议和活动。
第四章 附则
第十五条 各专门委员会可根据本规则,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办法,报本会办公室审批备案。
第十六条 本规则由本会理事会负责解释。
第十七条 本规则自本会理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。